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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律师诉讼代理 联系方式

手机: 15866728768
固话: 0531-69953368
传真: 0531-88080904
联系人: 李磊律师
E-mail:  lileilvshi@163.com
地址: 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0层北区 邮编:250100
济南律师诉讼代理 律师简介

-- 个 人 简 介 --


  李磊律师,男,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后取得工商企业管理、金融本科学历,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李磊律师先后执业于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及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现为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0810233176),该所民刑综合业务部主任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服务网(
www.jnls365.com)创办发起人、主办律师。
     曾获得的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李磊律师工作以来,承办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四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李磊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熟悉各类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拓展专业化服务方向,目前,已经形成以刑事、商事、房产纠纷为主,兼攻各类民间侵权、婚姻继承、损害赔偿为主的特色化服务领域。依托管理、会计,金融学的知识背景,李磊律师在商事纠纷、公司顾问业务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开拓了公司顾问业务的许多新形式。

      面对不断变化的法律服务领域,李磊律师以“法律如不被信仰,如同虚设”为职业信仰,以专业化的服务质量,诚信务实的服务态度,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最及时、最周到、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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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立法指向"保外就医"等刑事执行制度

  近日,多起贪官通过保外就医等方式,变相脱离实际的刑事处罚,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最高院正在酝酿出台新的司法解释规范该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是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变更刑罚执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强调保外就医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并新增规定“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说:“此举主要是针对当前实际情况的,目前暂予监外执行在医生诊断以及批准程序环节都有些混乱。”据了解,司法实践中,对发生骗取保外就医、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以自伤自残等手段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等法定收监情形应当收监的罪犯,存在无部门提出收监的情况,出现了“以保代放”。这一修改进一步明确了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批准程序。

  除此之外,对于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取暂予监外执行的现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2009年7月因受贿等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的江门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买通看守所原所长、法医等人,便获取保外就医,竟然“逍遥”在监狱之外1年多;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肖秀清,在审理罪犯张某毒品案件时,收受贿赂2000元,为不符合条件的罪犯张某非法办理了暂予监外执行,致使张某犯法仍继续逍遥法外……

  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起草工作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表示:“有关监外执行的修改,规范了监外执行的范围和程序。”另外,草案还增加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副本应抄送检察院,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暂予监外执行进行监督。除此之外,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由监内交付监外的,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刑期等。“这些修改,让监外执行更加严格。”

  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是现代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其主张重点在宽、在轻。此次刑事诉讼法在执行规定上的修改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如修正案(草案)第八十八条将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扩大到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中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在严格的同时,又加大了人性化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后,也有一些学者认为监外执行的标准太高,一方面容易造成监所人满为患,另一方面不利于罪犯教育改造和回归社会。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游劝荣认为:“进一步放宽不限制人身自由或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执行方法的条件和标准,可让更多的罪犯在社区得到矫正,未尝不可作为一种试验。”

    刑事处罚是国家对犯罪行为的最严厉的制裁,如何加强对取保等刑事法律制度的监管,是各级司法机关应当严厉掌控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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