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是周日,记者在来访来电者中发现了少许懂得未雨绸缪的人,他们说:“提前寻求法律帮助,是为了避免日后陷于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当中。”对于这种积极态度,本报南国法援工作室的律师表示了赞赏,并称“与其事后‘救火’,不如防患于未然”。
一名姓何的先生打来电话,向李磊律师说出了自己的困惑。原来,何先生有个亲戚近日在某二级公路上,被一辆三轮车碰撞致死,事发后司机逃逸,但现已被抓。当交警向何先生询问需要何种赔偿时,从未处理过这种问题的何先生有些一头雾水。他说:“该索赔多少,我们最终能获得多少赔偿,我心里没什么底,所以想请律师帮帮忙给我指点一下。”
接听何先生电话的李磊律师告诉他,肇事司机逃逸应负交通事故全责,并就受害方可以得到的赔偿款项、计算方式一一作详细说明,如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死者亲属办理丧事的交通费和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医疗费(如有)、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同时,李磊律师表示,各项具体赔偿数额,应根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如果漫天要价,对方的赔偿能力却很弱,那索赔目的自然难以实现,如果低估了对方的赔偿能力,索赔金额过低、又放弃了诉讼权利,事后要反悔也无济于事。”在听了律师的详细解说后,何先生表示:“这下心里总算有谱了。”
而一名亲自来到早报咨询的女士,一坐下就掏出了早已准备好的一份合约和协议。她说,自己所居住的小区准备被所属单位进行旧房改造拆迁,但单位不久就要与第三方重组,她最担心的是:合约签了以后,会否出现无人履行合约的现象。另外,对于她与开发商之间准备签订的这份拆迁补偿协议,她还有些不太满意,因此特意将协议拿来,逐条地咨询律师是否可经过协商得到更好的结果。
对于这位女士的顾虑,董晓文律师给出了一个建议,她说:“你让重组的第三方也在这份合约上盖章确认,进一步明确责任,那就没什么后顾之忧了。”听了律师的话,一直愁眉不展的该女士终于露出了笑容,她说:“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对于这名女士的做法,董晓文律师持肯定的态度,她说:“事先做足功课和准备,防患于未然,从长远来看是避免将来陷入麻烦的方法,值得鼓励。”而李磊律师也表示,其实不论要做何种重大决定、遇上哪种纠纷,提前寻求法律帮助都是上上策。他说:“比如有一女士想离婚,若等到双方闹得不可开交时再找律师,对方也许已转移财产,这对在家庭中经济处于弱势的女性非常不利,但如果提前寻求帮助收集证据,很可能就会是另一种结果。”
李磊律师说:“再如遇上劳动纠纷争议的,若当事人能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之前,就事先做足功课收集好相关证据,那在离开单位后主张自己的相关权利时,就会显得从容多了。”因此,提前介入有时确实可以直接关系到诉讼的结果,而律师也能在这个阶段发挥最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