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我在某公司做了一年会计,公司至今拖欠我两个月工资,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能得到什么赔偿?
山东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
第一,您在该公司上班,公司应当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即您两个月的工资,该法律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为依据。
第二,公司应当同您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据此,公司因为未同您签订劳动和同应当向您支付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第三,要求公司为您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这是工作单位应当为您缴纳的。
第四,你解决的途径,首先可以和工作单位协商解决,向工作单位阐述清楚自己的主张和法律依据,同公司协商处理最好。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请求,这就需要先写好仲裁申请书,在申请书中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再写明您的要求以及该案件的事实与理由,由劳动争议部门为您处理。
作为一名消费者,要懂得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争取到自己应当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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