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站点搜索
网站首页 时事新闻 新法速递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公司法务 知识产权 房产建筑 婚姻继承 劳动争议 交通事故
借贷纠纷 法律顾问 经典案例 理论前沿 法律文书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律师动态 律师博客 联系方式 咨询留言
济南律师诉讼代理 联系方式

手机: 15866728768
固话: 0531-69953368
传真: 0531-88080904
联系人: 李磊律师
E-mail:  lileilvshi@163.com
地址: 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0层北区 邮编:250100
济南律师诉讼代理 律师简介

-- 个 人 简 介 --


  李磊律师,男,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后取得工商企业管理、金融本科学历,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李磊律师先后执业于山东源达明华律师事务所及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现为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3701200810233176),该所民刑综合业务部主任律师,济南律师咨询服务网(
www.jnls365.com)创办发起人、主办律师。
     曾获得的职业资格:律师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
    工作语言:中文、英文

  李磊律师工作以来,承办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四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李磊律师在工作过程中,坚持熟悉各类法律知识的同时,积极拓展专业化服务方向,目前,已经形成以刑事、商事、房产纠纷为主,兼攻各类民间侵权、婚姻继承、损害赔偿为主的特色化服务领域。依托管理、会计,金融学的知识背景,李磊律师在商事纠纷、公司顾问业务方面有着深入的研究和探讨,开拓了公司顾问业务的许多新形式。

      面对不断变化的法律服务领域,李磊律师以“法律如不被信仰,如同虚设”为职业信仰,以专业化的服务质量,诚信务实的服务态度,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最及时、最周到、最专业的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手机:15866728768

                 固话:0531-69953368

                 传真:0531-69953368

               邮箱:lileilvshi@163.com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0层(邮编: 250100)
 

  当前位置:

中介公司收看房费是否合法

    市民马女士来电咨询:为子女入学方便,自己一直想购买一套学区房,最近随着房地产“国五条”出台,买房的想法更加迫切,遂到本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看房,但中介公司要求自己在看房前先缴纳50元看房费,自己当时虽心有不甘,但又急于买到心仪的房子,便无奈接受了中介公司的要求。看房后自己对房屋的质量和装修并不满意,不准备购买,遂要求房屋中介公司退还看房费,中介公司拒绝返还。请问中介公司的做法合理吗?
     山东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解答:马女士与房屋中介公司之间在法律上属于居间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另据《济南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代理人对客户提供详细、真实房源地理位置及有关事项后,每看一处房屋收取看房服务费在200元内双方协商议定。如果买卖成交,只收取代理费,不收取看房服务费。
    山东律师事务所李磊介绍说本案中,马女士因自身原因导致购房买卖未成交,不必支付代理费用,但中介公司向马女士提供了详细、真实房源地理位置及有关事项后,有权要求马女士支付双方协商确定的看房产生的相关费用,所以房屋中介公司要求马女士承担看房费是合理有据的。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C座2203室 邮编:250100
联系电话:15866728768 0531-88529815 传真:0531-88529805
联系人:李磊律师    E-mail:lileilvshi@163.com 支持:济南网站建设
All Rights Reserved(c) 2008 济南行政知识产权律师网